关键词: 招教考试
依据《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方案》及要求,现将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面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3年3月4日(周六),开考时间上午8:30。
重要提示:考试当天上午8:00未进入考点学校大门的,视为迟到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面试地点
青山区吉林街小学(江南春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本溪街11号)
提示:1.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仔细核实确认考试时间、地点,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考虑入场核验等因素,预留足够赴考时间,注意安全;2.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生的确定
1.参加面试的考生:为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面试合格线75分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名单。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9:00-3月4日上午8: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下载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链接:
http://wuhan.nomax.vip/tip/certprint.do?method=fwdCertPrintPage&ksid=30123020710000000256
五、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各岗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为5分钟。
六、面试程序
1.入场。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于考试当天7:20从指定地点入场。考试当天上午8:00未进入考点学校大门的,视为迟到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2.签到。在物品存放处将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寄存后,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到指定候考室签到。
3.抽签。考生签到后,按要求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序号牌。
4.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由候考室进入考室开始面试。
5.听分。面试完成后,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分室候分,随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隔位返场听分。听分后,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单上签字,有序离开考点。
6.等候通知。资格复审在各岗位面试结束后依次进行,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考生,请完成面试的考生在考场附近等候,并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成绩计算与公布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取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值。面试基本合格线为75分,面试基本合格线对所有考生生效。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并列入围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招聘计划与过合格线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复试环节正常开考。拟进入复试环节考生出现弃权的,在达到面试合格线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
面试结束后,考生成绩经审核无误,当天在考点公示栏予以公布(加盖公章)。
八、资格复审及复试通知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4日(周六),各岗位面试结束后依次进行。
资格复审地点:青山区吉林街小学(江南春城校区)一楼
资格复审材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需用拉杆夹整理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
2.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
(1)学生证;
(2)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和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例如部分岗位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以及应聘申请中考生备注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其中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6)报名审核阶段本人承诺于复试前提供的其它资料。
3.已毕业考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须出具就业协议或工作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凭加盖公章的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参加复试。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由区教育局在达到面试合格线人员中按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或电话复审,一律视作无效。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作自动弃权。
九、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掌握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入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面试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每场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对招聘单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5.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档案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反馈至毕业院校。
6.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7.本公告由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27-86336123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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