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于6月2日结束,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将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外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复审的递补对象。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复审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本次资格复审分阶段分类审核,考生须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在所报考岗位对应场次规定的入场时间内进入,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安排表》(附件1),入场时间结束后不再接收考生入场。错过本人资格复审场次的不另行安排,未能在所报考岗位资格复审入场结束时间之前到达资格复审现场等候复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须配合复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1)资格复审类别为“A”的考生,考生资格复审材料不全的,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不能在当天所报考岗位资格复审补充材料结束时间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类别为“B”的考生,具体时间安排详见资格复审递补公告(预计7月19日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B类考生采取自愿的原则,于规定的入场时间到资格复审现场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复审结束。考生资格复审材料不全的,首次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复审。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经递补该岗位复审合格人数仍未达到A类考生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人数的,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复审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地点
宝安区海旺学校(位置示意图见附件2)。
(三)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单位留存。如原件暂时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可以现场通过线上官方途径查验的电子材料,并承诺在考察阶段提交相应原件。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复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④承诺书(附件3);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1)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承诺书(附件3);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其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资格复审时根据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佐证材料综合判断。如无法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若部分培训机构已停业或注销,无法开具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须提交该工作时间段内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7)其他证明岗位要求的材料。
(四)入围面试对象结果公布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全部结束3个工作日后和面试公告一并在宝安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组织。时间为2024年7月下旬,地点在深圳市宝安区,具体详见面试公告。
四、其他重要提醒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供材料。
(二)请考生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的准备;密切关注近期天气情况和路况信息,提前熟悉资格复审地点位置、周边环境及乘车路线,资格复审当天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统一从正门进入。资格复审地点周围交通容易拥堵,建议考生搭乘地铁出行,资格复审地点位置示意图详见附件2。
(三)考生到达现场后,须进行签到。迟到、缺席或未携带有效证件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
(四)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http://www.baoan.gov.cn/jyj/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
咨询时间:9:30-11:30,14:30-17: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安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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