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宜都市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相关规定,现将体检、考核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41名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
2024年7月6日(星期六)上午7:00前在宜都市陆城第一初级中学(宜都市陆城城河大道22号)报告厅报到集合后统一组织进行。不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确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联系并报备。
(三)注意事项
1.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近几天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妊娠生产期考生应在体检时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每人预备600元(电子支付,由体检医院收取,具体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不含复检费)。
3.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从报到至体检结束,考生除支付体检费用时可在监督员的监督下使用手机外,其他情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必须关机装袋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同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考生不得擅自向体检医疗机构打听或领取体检结果。体检后,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可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宜昌市外考生在体检结束当天不要离开我市,第二天中午12: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方可离开。
5.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二、考核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考生的现实表现等有关情况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或社区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下载《宜都市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对象政审表》(见附件2),由考生所在单位或院校(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社区(村委会)出具政审考核意见并密封签章。
所有考生体检合格后,须于岗前培训报到时上交以下材料,否则,影响聘用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宜都市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对象政审表》;
(二)银行征信记录(银行个人信用记录报告打印地址:https://ipcrs.pbccrc.org.cn/,也可由当地人民银行出具);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
(四)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也可由当地人民法院出具);
(五)学历毕业档案。如考生同时具有中专、大专、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毕业档案的,须一并提供。须邮寄档案的,其档案接收地址及单位收件人为:湖北省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59号,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张开玲同志收。邮政编码:443300,联系电话:0717-4823132。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列为考核对象。
咨询电话:0717-4823132(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附件:
1.宜都市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农村新机制教师入围体检考生名单
宜都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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