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2023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枣庄市第二实验学校补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面试工作已于10月21日结束,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面试人员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问题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模拟讲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果模拟讲课成绩再相同,则通过加试问题答辩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公布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枣庄市教育局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及社会信用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放调档函、审查档案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发放调档函,考生凭调档函及本人身份证到档案所在地点调档,档案必须由管档单位密封后通过机要或EMS方式最迟于2023年10月27日前寄至枣庄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632-3319602)。
发放调档函时间:2023年10月23日。
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由考察小组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现场考察、个别谈话
对在职人员及其他已经就业的考察对象,采取到考察对象就业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与相关人员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未就业的考察对象,采取到考察对象村居进行现场考察、与相关人员谈话的方式进行。
(三)查询违法犯罪信息
根据鲁检会〔20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四)查询社会信用记录
参照公务员招录工作方案,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社会信用查询。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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